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以及《华东交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2023年修订)》(附件3),为做好2024年交通运输工程学科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资格选拔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交通运输工程学科成立由学科带头人为组长、方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为成员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科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资格选拔工作。
(二)成立专业面试专家小组。学科成立专业面试专家小组,在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综合考核工作。专家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责任心强、为人公正、业务水平高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原则上应为本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担任。
二、选拔对象
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对象为本校2022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须为非定向,不含录取当年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
(三)硕士阶段的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应属于相同的一级学科或相近学科。
(四)在读硕士期间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重修补考、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除本校接收的推免生外,学生的第一学年学习成绩还需排名专业前30%。本科或硕士在读期间取得以下成果之一者,可不受学习成绩排名限制:
(1)作为主力成员(排名前三)参加第一类、第二类竞赛并获省级以上奖励(具体竞赛分类参照《华东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2)录用或发表与硕士研究方向或拟申请博士研究方向相关的B类以上学术论文1篇(第一署名单位为华东交通大学,本人排名第1或导师排名第1、本人排名第2)。
(3)授权国际或国家发明专利1项(本人排名第 1 或导师排名第1、本人排名第2)。
四、资格申请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在2023年6月30日中午12点前,提交报名材料(含电子版)。报名材料主要包含:
(1)华东交通大学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报名表(附件1)。
(2)两封专家推荐书,由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撰写。
(3)体检表(附件2)。
(4)身份证复印件。
(5)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
(6)荣誉证书复印件。
(7)科研成果(论文、主持的创新项目、专利授权书等)复印件。
电子版材料按上述目录顺序形成一份 PDF 格式文件,内容须清晰可见,以“学号+姓名”的方式命名并发送至学科秘书邮箱。纸质版装订成册后送交学科秘书办公室。
学科秘书:马老师
办公地址:华东交通大学北区教40栋304西
联系电话:18970047659
电子邮箱:rw.ma@ecjtu.edu.cn
五、专业面试时间及方式
面试时间:2023年7月4日(周二)上午8:30
面试方式:现场面试
面试地点:面试地点南区教25-402,候场地点南区教25-401
六、专业面试要求
(一)专业面试名单
学科根据申请条件审核申请人的业绩,审核通过者进入专业面试环节。
(二)专业面试内容
1.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对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等进行面试。
2.专业面试: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学术造诣与潜质以及综合素质等进行专业面试。
(三)专业面试要求
1.通过业绩审核的申请者需按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参加者视为放弃。
2.专业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四)面试流程
1.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引导考生到指定座位入座。——秘书
2.请考生展示身份证原件(进行人证比对)。——秘书
3.进入正式面试环节,提醒考生面试分为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专业面试两个环节。——组长
4.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环节,请考官对考生的英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水平进行考核。——考官
5.专业面试阶段:请考生介绍个人基本情况、以及硕士以来的主要研究项目、科研成果等(10分钟左右PPT)。——组长
6.考官自由提问,考生作答。——考官
7.宣布面试结束。——组长
七、成绩计算
专业面试总成绩=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成绩×20%+专业面试成绩×80%。
八、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拟确定办法
(一)资格拟确定原则
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按参加面试考生的专业面试总成绩分方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遇有空额或指标追加,将按序自动递补,专业面试总成绩相同者,按学生第一学年专业成绩平均分高低排名。若考生报考的导师因资格名额或招生计划不足、未上专业招生目录需调整导师,应充分尊重考生、导师意愿进行双向选择,不服从调整的视为放弃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资格:
1.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未通过者。
3.体检未通过者。
(二)资格考核
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须按期参加资格考核,进行博士研究生资格认定(硕士研究生阶段第四学期初举行),资格考核由交通运输工程学院组织实施。
资格考核主要考查研究生是否正确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修满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课程成绩是否优秀;是否具有深厚的学术素养,包括专业理解能力、知识运用能力、问题分析能力和方法评价能力等。其中学术成果方面,至少完成硕士阶段专业申请硕士学位需取得的创新成果相关条款之一条(学科将严格参照研究生所在学院的文件执行)。
资格考核通过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经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后,与当年其他类型招考博士研究生同期办理博士研究生录取手续。
资格考核不通过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必须退出硕博连读培养模式,取消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学生按照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至毕业。
九、纪律要求
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政策性强,本学科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
1.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纪委将对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资格选拔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招生监督电话:0791-87046551(招考办)、0791-87046333(校纪委)、0791-87045117(交通学院)
2.实行责任制度。学科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要求组织招生考试,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所有参与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利益相关的人员必须回避考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实行复议制度。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科考生面试结果负责,对投诉和申诉反映的问题,学科和面试专家小组应认真核查复议,并按时将复议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5.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各招生单位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交通运输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7日